頒獎典禮流程表
一、時間:113年7月26日(星期五)08:00-12:00
二、地點:大臺南會展中心(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
三、活動流程:
項次 |
時間 |
內容 |
1 |
08:00-08:30 |
參賽選手報到 |
2 |
08:30-08:55 |
來賓就座 |
3 |
08:55-09:10 |
典禮開始-序幕表演 |
4 |
09:10-09:15 |
介紹與會來賓 |
5 |
09:15-09:20 |
臺南市政府市長致詞 |
6 |
09:20-09:30 |
總統致詞 |
7 |
09:30-09:35 |
教育部部長致詞 |
8 |
09:35-09:40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館長致詞 |
9 |
09:40-09:45 |
評委總召集人致詞 |
10 |
09:45-10:20 |
頒獎(一)數學科、物理科、物理與天文學科、化學科、生物科、動物與醫學學科、植物學科、行為與社會科學科及農業與食品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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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20-10:40 |
頒獎(二)特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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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40-11:20 |
頒獎(三)地球科學科、地球與行星科學科、工程學科(一)、工程學科(二)、電腦與資訊學科、環境學科、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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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20-11:30 |
頒獎(四)縣市團體獎、學校團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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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30-11:45 |
頒發感謝牌 |
15 |
11:45-11:55 |
第65屆承辦縣市:新竹市表演 |
16 |
11:55-12:00 |
會旗交接第65屆承辦縣市(新竹市) |
17 |
12:00 |
禮成 |
說明:
1.為展現選手團隊精神,請各組別、科別參展學生依大會安排時間,準時於大臺南市會展中心入口大廳集合報到,依序引導進入會場就座(座位安排依頒獎組別科別順序)。
2.請穿著整齊服裝(正式服裝、校服或縣市代表服裝),佩戴證件(指導教師證、作者證)進入典禮會場,請遵守禮儀,並全程參與,勿中途離席。
3.為使頒獎典禮得獎學生能快速上臺領獎,若得獎人缺席時,請縣市領隊協助或由大會安排人員遞補上臺代為領獎,指導老師不必上臺;受獎者請勿製作、攜帶看板上臺以維持典禮順暢、拍照畫面整齊。
4.縣市團體獎由獲獎縣市政府之縣市長或代表乙名受獎;學校團體獎由學校校長或代表乙名受獎。
5.佳作、團隊合作獎、(鄉土)教材獎、探究精神獎獲獎者直接於大會指定地點領取獎項,不上臺受獎。
6.頒獎時將由專人拍照,檔案將製作光碟交給各縣市教育局(處)。
7.領取獎座獎狀:
(1)大會前三名得獎作品作者請於授獎後,持證件(作者證或指導教師證)及作品編號至大會指定地點領取正式獎狀,請務必點收清楚並簽名。
(2)如有同額獲獎,獎座不足未領到者,請留學校名稱、聯絡人姓名、電話,會後由科教館補寄送。
(3)獎金於會後由科教館函知得獎學校製據送科教館統一撥付。
8.總統接見(各組科第一名師生)活動說明會:各組科第一名學生及指導教師務必請於參加頒獎典禮後,依工作人員引導至說明會場地(西展區),參與各項須知之說明,缺席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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