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有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由113年起參加地方科展作品報名時須進行作品比對,請轉知所屬學校加強參展師生學術倫理及智慧財產權之法制教育宣導;另為誠實揭露參展作品是否曾報名其他國內外科學性競賽,紙本作品送展表新增「本作品是否曾參加過其他科學性競賽」供作者勾選,詳見補充規定事項附件四。